生长发育的一般规律指大多数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所具有的现象。每个儿童的生长发育都有其特殊性,又都遵循一些普遍的规律。儿童 少年的生长发育过程,可划分为几个年龄阶段: 婴儿期(infant period):0~1岁; 幼儿前期(toddle period):1~3岁; 幼儿期(early child period):3~6岁; 童年期(child period):6~12岁; 青春期(adolescence):10~20岁,女孩比男孩早1~2年; 青年期(youth period):0~1岁。 各年龄期按顺序衔接,不能跳越。任何一个阶段的发育受到障碍,都会对后一阶段产生不良的影响,致使后一年龄段延缓达到。 例如,从婴儿阶段进入幼儿前期阶段,在此之前必须经过一系列的逐渐变化。如,在会说单词前,必须先学会发音,同时要学会听懂单词;在能吃固体食物前必须先能吃半流质食物;在会走路之前,必须先经过抬头、转头、翻身、直坐和站立等发育步骤。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受到障碍,都会影响整个发育期的发育,并使下一个年龄段的发育延后达到。 器官和功能的发育也是非常重要时期,如果该期的正常发育受到干扰,就很可能残存为永久性的生理缺陷或功能障碍。 儿童身体各部的生长发育是有一定程序的,如儿童少年期(包括青春期),身体各部形态的发育程序是:四肢先于躯干,下肢先于上肢,呈现出自下而上、自四肢远端向躯干的顺序生长发育。这种程序,称为:“向心发展律”。有人认为,“大手、大脚的孩子容易长大个儿”,即是这个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