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印发《德阳市旌阳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爱卫办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82号)和《关于下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卫疾控慢病便函〔2013〕4号)文件要求,现制定附件《德阳市旌阳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2013-2015)》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已有成果,深化行动内涵,提高工作质量,突出实际效果,落实各项主要任务,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规划目标实现。
附件:德阳市旌阳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2013-2015)
德阳市旌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
附件
德阳市旌阳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保障公众健康,构建和谐旌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全国爱卫办制发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2013-2015年)》精神和德阳市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到2015年底,全区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2012年版)》的要求开展行动。
(二)到2015年底,全区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的知晓率不低于45%,采用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工作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0%,每天摄入蔬菜、水果达标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至9克以下。调查方案待市行动办统一制定下发。
(三)每年组织一次绩效考核,工作信息上报率与审核率达到95%以上,到2015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评价方案完成评价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主动联系宣传、教育、体育、新闻广电等部门,科学指导合理膳食,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支持妇联、科协、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和学会、协会共同参与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2.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要在市、区两级行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出台实施行动方案,做好科学指导、组织实施、信息上报和绩效评估工作。
3.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政策宣传,组织有关部门,多形式多途径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区疾控中心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指定专人负责,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到实处。
4、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按国家要求,在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网上及时网报行动开展的的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信息的初审工作,并由市行动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报信息的终审工作,并上报省行动办。
5、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努力争取将行动所需的各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利用大众媒体定期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和技能,宣传资料内容由卫生部门提供。
区财政局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经费投入。对用款部门和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纳入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保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设健康生活方式课程,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
区旅游体育局负责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结合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要求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健康广场、健康步道、健康知识街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行动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负责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活动、户外宣传广告等相关工作,宣传内容由卫生部门提供。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示范食堂、示范餐厅的创建工作,推广食品营养成份标签。
区老干局、区总工会负责组织老干部和老年人参加群众性、趣味性的健身活动以及知识讲座。要求各类单位定期为干部职工提供体检,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组织各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组织开展职工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监测和体育锻炼。
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负责向广大青年、妇女、家庭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提倡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利用社区平台和大型群众性特色活动,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为群众提供应用技术指导;建立和完善社区、村组健身场所,设置相关活动室,提供可取的宣传材料和支持工具展示;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 “示范社区” 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健康促进工作的规范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辖区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情况,为制订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健康促进工作。利用本单位工作平台,做好针对服务人群的健康促进工作;主动与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技术指导、管理、考核。
(三)开展宣传教育
1.要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为内涵,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为口号,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4次宣传活动。
2.积极营造舆论环境,在旌阳区电视台深化《健康全接触》报道范围和力度,利用手机和网络、微博、博客等新兴媒体,以互动方式开展公益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和受众覆盖面。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健康长走比赛、健康生活方式知识传播竞赛、健康生活方式大使选拔赛和健康生活方式书画摄影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行动的主动性。
(四)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加强对已建设的健康支持性环境的维护与动态管理,每年新开展健康支持性建设不少于3个。
(五)研制推广适宜技术和工具
1.每年至少推广适宜技术或工具1种,以促进居民提高健康意识和养成健康行为。
2.结合健康教育年度培训要求,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培训,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每年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不少于200人,培训内容包括: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适宜技术和工具。
(六)组织实施专项行动
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根据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围绕重点人群(如学龄儿童、妇女、临床医生、职业人群、流动人口等)和重点场所(如学校、医院、单位、酒店、小区、超市、药房、理发店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维持健康体重、营养标签教育、理性饮酒、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
(七)突出抓好三个结合
1.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创建卫生城市(县城、乡镇),逐步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考评指标体系中,积极出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政策,为行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2.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相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两者相辅相成,要将两者充分融合,实现行动目标和示范区创建。
3.与群众性活动相结合。与辖区和新镇“辣椒节”、 新中镇荷花节、德阳德孝文化旅游节、双东镇民俗文化赏花节等特色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的策划筹备、实施开展等过程中融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理念元素和核心知识,丰富行动内涵,扩展行动的外延,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八)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行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接受培训比例要达到100%。培训内容包括: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防治骨质疏松知识要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适宜技术和工具、专项行动方案等。
三、检查考核
(一)支持环境建设。按照《德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德市卫办发〔2009〕600 号)提出的创建进度要求,2015年底,辖区要建成城北街道办辖区的秦宓社区、东湖乡政府辖区的石桥社区 、旌阳街道辖区的文昌社区3个示范社区,区政府政务中心、区旅体局、中国移动旌阳分公司3个示范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食堂、市农行旌阳支行食堂、中国移动旌阳分公司食堂3个示范食堂和大财主餐饮店、小自在餐饮店、正兴老菜馆3个示范餐厅。
(二)完成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邮箱:604304159@qq.com 联系电话:2535385 )。同时,全区每月至少上报2条的行动信息。
(三)开展周期评估。待国家行动办公室将制定下发第一阶段行动(2007-2015)评价方案后,届时组织开展好全区行动周期效果评价工作。并根据市上制定的工作考核细则,并于每年10月前组织专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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