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毒品的社会危害和综合防范措施 |
时间:2014-04-03 14:28 浏览数:0次 【关闭页面】 |
【内容摘要】毒品曾使我国深受其害,不但严重摧毁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使我国遭受过巨大损失。今天,毒品已成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我国已经积极备战,为打好禁毒战争做好了长期充分的准备。本文旨在对刑法意义上的毒品进行概述并对其社会危害性进行探讨,之后对禁毒工作提供相关建议,希望对禁毒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毒品 社会危害 综合防治措施
当今世界,毒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针对毒品问题全球化的特点,我国已经与多数国家展开了禁毒合作,并且成为国际禁毒公约的缔约国。在禁毒问题的立场上,我国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立场,不断完善禁毒立法,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矫治挽救吸毒人员,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开展国际禁毒合作,将毒品堵在国门之外。
一、毒品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随着新的毒物有效成分被发现和新的合成方法的发明,毒品种类还会不断衍化出新的种类。但是不管衍化多么繁杂,毒品都具有一些基本不变的特征。
(一)毒品的成瘾性
成瘾性是其本质特征,指由于长期使用某种药物而产生的躯体依赖或心理依赖,有的还产生耐药性。躯体依赖是指药物使身体机能状态改变,中枢神经系统发生生理变化、生化变化,神经细胞适应了药物的存在而产生的药物依赖性。心里依赖是指用药者在需求一种躯体刺激时,强烈渴望使用某种药物达到相应的刺激,使之机体兴奋或避免不舒服。
(二)毒品的毒害性
毒害性是其后果特征。毒害的程度受到成瘾的程度影响,成瘾时间越久,毒害程度就越大,毒害性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身体上的物理毒害,在毒品作用下,身体开始慢性中毒,产生各种不适症,体力衰弱,智力减退,神经、大脑、呼吸、消化、心血管受到明显的损害,甚至出现精神错乱、中毒死亡。另一方面是在心理上的精神毒害。它是指毒品进入肌体后作用于大脑的精神系统,使人产生一种特殊的精神效应,并使使用者出现渴求使用药品的强烈欲望,驱使其不顾一切的寻求和使用该药物。这种心理依赖性的危害很难消除,而且会令它的使用者难以自制,将寻觅毒品作为生存的唯一目标,以致失去理智而违法犯罪。
(三)毒品的违法性
毒品的违法性是毒品的法律特征,毒品的违法性表现在:
1、毒品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滥用并受国家管制的特殊药品。国内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如《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对毒品都有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定。
2、与毒品相关的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我国对于毒品进行严格管制,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同时也将非法种植、生产、制造、贩卖此类药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总之,毒品的三个特征虽有区别,但内部之间却相互联系,成瘾性是毒品的本质特征,危害性是毒品的后果特征,违法性是毒品的法律特征。毒品的成瘾性引起其的结果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毒品被法律进行了严格定义,对其予以管制并且禁止滥用,若未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使用者擅自使用毒品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毒品的危害
毒品的危害,对于个人的身体,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都有严重的危害,具体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12个字。
(一)毒品毁灭自己。
毒品危害人身体素质,使人体质下降,摧毁人精神意志,毒品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两项:
1.吸食毒品对个人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1)营养不良。营养不良居吸毒并发症的首位。吸毒可以引发呕吐、食欲下降,抑制胃、胆、胰消化腺体的分泌,从而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时间一长,造成吸毒者普遍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到最后是骨瘦如柴。(2)损害呼吸道。零售的毒品中大都掺入了滑石粉、咖啡因、淀粉等粉状杂物,吸食后可引起肺颗粒性病变、肺纤维化、肺梗塞、肺气肿、肺结核等肺部感染。由于海洛因具有镇咳作用,当吸毒者肺部病变时,并无明显咳嗽等表现,易掩盖病情,往往临床上发现吸毒者有肺部感染时,病情已经十分严重。(3)损害神经系统。如急性横贯性脊髓炎、急性感染性神经炎、细菌性脑膜炎等。(4)损伤血管。静脉注射毒品,可引起局部动脉栓塞、静脉炎、坏死性血管炎等,而不消毒的静脉注射易引起皮下脓肿、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和细菌性心内膜炎等感染性疾病。(5)易患各种疾病。吸毒者大多数是性乱者,尤其是女性吸毒者,大多滥交、卖淫,极易交叉感染各种性病。其中最危险的疾病就是艾滋病,它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传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而出现的一系列症状,最后导致死亡。吸毒易导致艾滋病的传播,是因为吸毒者之间常常共用一支注射器注射毒品而感染艾滋病。
2.吸食毒品对个人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1)精神病症状。由于毒品的作用以及吸毒后生活方式的改变,吸毒者多出现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吸毒者往往躁动不安,步态不稳,言语不清,流鼻涕、打哈欠,全身出现酸痛抽搐、头昏等症状,甚至还会出现幻觉冲动,发生攻击行为。(2)情绪障碍,海洛因对人体大脑皮层下中枢产生作用,引起脑部化学物质改变,导致思维方式和精神行为变化,表现出情绪低落,烦躁,自制力减弱。(3)损害智能活动能力。吸毒者创造力和主动性降低,出现记忆力下降,不能集中注意力。(4)人格改变。吸毒者丧失健康意志,人格变异,性格变异,精神颓废,失去人的良知。绝大多数吸毒者自私,孤僻,消沉、说谎、诡辩、道德沦丧、不关心家庭和他人,对社会丧失责任感,严重者发展为冷漠、自残、伤人或自杀。
(二)毒品祸及家庭。
毒品危害家庭的幸福和安定,使家庭遭受到毁灭性的灾难。在一个家庭里,只要有一个人吸毒,这个家庭将永无宁日,吸毒者将所有的家产变为自己的毒资,很短时间内把家产化为乌有,另外,当家庭经济破碎,吸毒者的家属要么被迫为吸毒者到处筹钱供吸毒者吸毒,要么一起参与毒品相关活动,到最后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还要连累周围的朋友亲人。
(三)毒品危害社会
毒品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吸毒贩毒成员中,在遭遇当地公安抓捕或检查时,公然拒捕并使用枪械与公安人员进行抵抗,使公安干警在缉毒工作中面临巨大的危险;贩毒分子通过“洗钱”把毒资变为合法资金,以保证贩毒财源茂盛,大量毒资投入流通领域,并为贩毒分子所操纵,形成恶性膨胀,严重干扰经济秩序;毒品能诱发多种犯罪,危害社会安定,盗窃、抢劫、卖淫、诈骗、贪污、绑架等都成为吸毒者筹集毒资的违法手段。
三、毒品的综合防范措施
毒品的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充分发动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多种手段,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清除毒品赖以存在的各种条件,从而达到预防、控制和禁绝毒品犯罪的目的。
(一)完善禁毒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贩毒制毒的手段越来越高端化,使人们对所制造的新型毒品的认识不够准确,如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冰毒,摇头丸,K粉,但还有一些名称,如:E仔、K仔、麻古等,则难以辨别,往往统称为新型毒品。不仅普通群众对新型毒品的种类、药物成分认识不清,就是政府,在整理方面也不能完全囊括毒品种类和成分的统计信息,因此对新毒品的认识在法律法规上要有进一步地说明和司法解释。
(二)建立健全的禁毒执法机构。根据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禁毒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模式:
1.组织指挥机构。我国已建立的全国禁毒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禁毒委员会,实际上就具有组织指挥禁毒的效能。
2.缉查侦破机构。这一机构应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并吸收武警、边防、海关、医药、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具体负责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
3.法律惩治机构。这一机构的职能由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罪犯改造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担任。
4.情报研究机构。对于这机构一方面要建立专门的情报网络,负责收集国内外毒品违法犯罪信息;另一方面要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研究毒品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发展趋势和防治对策,对有关毒品案件进行相关科学技术鉴定。
5.戒毒管理机构。这一机构要会同卫生、民政、社会福利等部门共同管理戒毒相关的工作。这个方面需要:(1)加强对戒毒场所及社区戒毒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力度,督促戒毒所及拘留所做好收戒、收拘吸食毒品人员的准备工作并对社区戒毒工作给予相应的支持和鼓励,做好监区和社区的戒毒工作;(2)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给予戒毒工作支持,确保监所及社区充分做好收戒及监督吸食毒品人员的准备;(3)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戒毒业务指导,完善治疗和教育手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而逐渐摸索出一条科学可行的脱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模式。
(三)提高政法干警的素质。禁毒工作的成效如何,与政法干警的素质是密切相关的。
1.必须提高政法干警人员对禁毒工作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禁毒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坚持有吸必管、有贩必抓、有种必罚、有制必封的禁毒工作方针。
3.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专业法律水平、有关毒品知识认识水平,了解对毒品的技术分析和鉴定手段,提高现有打击毒品犯罪的效力。
(四)提高全社会公民禁毒意识。对于预防毒品犯罪的工作,需要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职能部门齐心协力,社会团体共同参与。通过对禁毒宣传教育,使禁毒观念深入人心,公民的禁毒意识得到提高。根据我国毒品问题的实际情况,禁毒教育的重点有三个,一是广大青少年,二是吸毒者,三是易染毒特殊人群,对他们应当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禁毒宣传教育。
1.如今社会日益开放,特别是媒体和网络的信息传播量增加,使广大青少年在校期间接触的社会面比以前多,而青少年的抵制诱惑的能力不强,禁毒意识薄弱,极有可能受社会负面因素染上毒品,因此对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不容忽视。(1)教育部门应将禁毒宣传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专科院校及高等院校的教学大纲,作为必学内容并纳入考核,保证学生在小学、中学、大学的每一个阶段都能接受不同层次的禁毒宣传教育。(2)相关部门应对近年以来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实施情况作专门调研,并提出评估意见,对提高禁毒宣传效力起到帮助。(3)为使禁毒宣传教育更生动、形象,文化局等相关部门应要求电影厂拍摄专门的禁毒宣传教育科教片,作为禁毒教材使用,使禁毒宣传教育更科学、更实际、更全面。
2.对于吸毒人员的宣传教育应侧重教育方面,严格按照《强制戒毒办法》和《强制所管理办法》并参考社区戒毒的相关办法,坚持"教育、挽救、治疗、康复"的办所方针,对吸毒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教育,创造意蕴丰富的"无声"教育。(1)辨证看待,树立信心。从调查来看,大部分吸毒人员也服从管理,有戒断毒品的决心,只要工作人员对吸毒人员做好工作,吸毒人员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应该承认,吸毒者缺点比较突出,毛病比较多,但对他们缺点毛病也要辩证分析。一方面要高屋建瓴,不能以偏概全,即要看到缺点,又要看到优点,即要看到消极的一面,更要看到积极的一面。不能把他们看的一无是处,什么都不好;另一方面看本质,吸毒者因何种原因染上毒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统统斥为"本质不好"而需要给他们信心,发现他们的优点,只要对其工作做到位,就能把他们引上正道,改邪归正。(2)端正态度,激发信心。做好吸毒人员的教育关键是要用真情去关心、爱护和教育,管教监督要以向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其不能有歧视心态和消极心理,应该要给予其信心并鼓励他们戒毒,这样就能使他们激发戒断信心,促进其接受管理教育。(3)因势利导,提高觉悟。对吸毒人员的教育方式要用文化知识不断来灌输,并且理论要联系实际,这样才能使思想教育对其做到实处。具体做法是:首先,讲清道理,逐步启发诱导。既讲大道理,又讲小道理,讲大道理时不讲空话,让道理站得住,他们才听得进。讲小道理要不降低格调,使他们觉得实在,值得信服。其次,经常鼓励,为他们扬起前进的风帆。吸毒者也不是一无是处,应当挖掘他们的长处,扬长避短。因此要特别注意发现变化,哪怕是微小的好变化都要表扬鼓励。再次,抓住有利时机做工作,力求最佳效果。一方面要抓住吸毒者的共鸣点,在恢复康复速度及状况方面,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身体康复训练,这时他们上进心最容易触动,另一方面是抓住兴奋点,就是他们精神处于兴奋状态时,比如受到表扬、劳动任务完成的较好时、家有喜事时等等,这时他们内心有股自豪感,精神处于兴奋状态,如能给他们及时表扬,同时给他们讲一点道理,指出不足,这样接受的效果一般都好。(4)耐心认真,循序渐进。转变一个吸毒者的工作同任何事物一样,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既然吸毒成瘾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以为谈几次话,就能解决问题这是不现实的。吸毒者一般自制能力较差,在转化中常常出现思想反复,切忌一劳永逸,简单急躁。要下细功夫、苦功夫、慢功夫,不断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同时要看到吸毒者思想反复不是简单的反复,每次复吸都有其自身的原因和内容,吸毒者的思想进步是一个曲折的前进的过程,因此管理人员不要泄气、不失望,坚持反复"攻心"治"顽症"、反复帮教不松劲,要善于分析他们出现反复的主、客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真正做到细心研究深入调查。
3.对于易染毒特殊群体,应该对其思想教育,消除认识上的误区,使之正确了解毒品的危害。(1)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是毒品都不应吸食,对其的危害性和处罚力度应向易染毒人群做到详尽的说明。(2)毒品的危害包括很多方面,成瘾性只是危害之一,不能仅以成瘾性的大小来判断能不能吸食。对于那些盲目自信自己不会吸毒成瘾的人群要及时从危险边缘挽救回来。(3)当前国际上对新型毒品的一些说法,极易产生误导,如将新型毒品说成“软毒品”;或者说成瘾性小等应该予以纠正。对于这些新型毒品的药理性,我们应该有明确地回应,以免在公众中引发歧义,造成认识上得混乱。
(五)加强国际间禁毒合作。加强各国间禁毒合作,统一协调世界各国的禁毒活动,这将起到有效地惩治和防范毒品犯罪活动的重要作用。我国毒品主要来源于境外,主要集中在“金三角”等地区,对于该地区毒品防范,我国采取了如下措施:1.面对境外大片毒源,我国建立了严密的边境查缉防控体系,形成以公安、边防部队、海关、林业部门和基层治保组织等多方面协同作战的联防查控网络,把毒品最大限度地查获在边境地区;2.我国与周边国家建立广泛的多层次的毒品情报网,开辟公开和秘密的情报渠道,广泛而及时地获取国内外毒品情报信息,使毒品堵在国门之外;3.我国在与国际组织之间长期进行的禁毒合作交流中,已与周边国家在禁毒方面产生一定的共识,缔结相关禁毒公约以及多边或双边协议,在禁毒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上起到了卓越的成效。
毒品问题是我国密切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涉及到中华民族兴亡的问题。笔者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政法干警,必须高度认识毒品问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加强禁毒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对于现阶段的毒品的防治措施,社会各界要通力合作,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认真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并对禁毒的综合治理和防范措施进行不断探索,就会建设出一个健康、文明、幸福、美好的国家。(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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