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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省外入(返)旌阳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01-17 16:04 浏览数:0次 【关闭页面】

    德阳市旌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强省外入(返)旌阳人员

    排查管理工作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自即日起,凡省外入(返)旌阳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向工作单位报告),并出示健康码(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四川天府健康通),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接受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从国(境)外入(返)旌阳人员,如已在入境口岸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到达旌阳后继续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防控措施,在此期间须接受至少3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

    二、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旌阳的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至少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后,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其他防控措施。

    三、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入(返)旌阳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后,立即实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才能自由流动。如属于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人员,抵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村(社区)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置。

    四、对除上述地区以外的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旌阳的人员,由居住地镇(街道)将人员信息推送给辖区所在基层医疗机构,入(返)人员自行前往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核酸采样。

    五、全区各单位、个人应全力支持、配合省外入(返)旌阳人员排查管理工作,如发现有未报告的,请及时向其居住地镇(街道)举报。

     

     

     

    德阳市旌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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