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一)加大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卫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和卫生管理水平。抓好垃圾、粪便、污水管理;街道清扫保洁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农贸市场卫生和秩序管理;中小餐饮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指小美容美发厅、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卫生管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河道沟渠治理;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整顿垃圾乱倒、污水乱排、车辆乱停、广告乱贴、摊点乱摆、占道经营、以街为市和乱搭乱建现象。 (三)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完善各项目相关资料。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综合报告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个专项报告。
二、我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情况怎样? 截止目前,我省已有6个城市先后建成国家卫生城市,他们是:成都市(1993年10月5日)、泸州市(1995年11月6日)、绵阳市(2012年11月21日)、攀枝花市(2008年10月3日)、遂宁市(2009年11月10日)、广安市(2011年12月24日)。 在2012年至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周期内(注: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每3年为1个周期。其中,周期内每年第1季度为申报期,其他时间为评审期,第3年第4季度集中公示命名),已知省内已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城市有9个,除了我们德阳市,还有南充市、宜宾市、广元市、自贡市、内江市、达州市、西昌市,可见竞争之激烈。
三、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的资格有哪些? 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资格为命名2年以上的省级卫生城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重要考核项目及指标要求如下: 1. 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 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4.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5. 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 6. 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7. 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8.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9. 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市民有哪些要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升我市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卫生面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最终目的是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更干净、整洁、优美、清新、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每一个人都是受益者。因此,每个市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社区做个好居民,搞好单位和家庭的卫生保洁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乱写乱画,乱扔乱倒,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检举、揭发损害公共卫生设施,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做贡献。 五、创卫都要做些什么? 国家卫生城市共有10大项标准66条考核指标,十大项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创卫要做的事情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打扫卫生”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具体工作。 按工作性质大的类别划分,创卫要做的工作主要有: 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2.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3.继续强化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 4.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监管工作。 5.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6.大力开展创卫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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