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市民有哪些要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升我市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卫生面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最终目的是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更干净、整洁、优美、清新、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每一个人都是受益者。因此,每个市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社区做个好居民,搞好单位和家庭的卫生保洁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乱写乱画,乱扔乱倒,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检举、揭发损害公共卫生设施,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做贡献。 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到命名有哪些程序? (一)申报: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每3年为1个周期。其中,周期内每年第1季度为申报期,其他时间为评审期,第3年第4季度集中公示命名。 国家卫生城市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资格为命名2年以上的省、自治区卫生城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申报城市需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经其复核符合条件后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二)评审: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全国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专家由爱国卫生、卫生、建设、环保等方面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次评审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评审工作包括资料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1、初审和暗访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接到有关省、自治区爱卫会的推荐报告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城市予以受理,并将受理情况告知推荐单位。 对于受理的申报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原则上按照申报顺序适时派遣专家组进行暗访,并于暗访结束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暗访意见进行整改。暗访重点是抽查申报城市日常卫生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意见。 2、技术评估 通过暗访的城市,由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根据暗访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复核验收后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交申请对该市进行技术评估的报告,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接到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的申请报告后适时派遣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技术评估完成后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技术评估报告进行整改。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对技术评估报告中提出问题要认真进行复核,验收后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交对该市下一步卫生创建工作意见、建议的报告。 3、综合评审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报城市适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公示城市名单。 4、社会公示 对于通过专家组审定的申报城市名单及有关情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卫生部网站和当地主要报纸上进行为期2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有争议的城市,由省、自治区爱卫会负责核实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全国爱卫会,必要时,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派遣调查组进行核实。 (三)命名: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和无重大分歧的公示结果,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申报城市材料上报全国爱卫会,经批准后予以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