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通 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尽快建立我区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不限户籍)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16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14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就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以免给工作、学习、生活、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 二、7月16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应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个体经营者等承担从业人员及自身“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对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三、7月17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入境、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我区的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18岁及以上)均须接种疫苗。农集(贸)市场摊主、超市从业人员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分管领域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防控措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五、公示接种点。 旌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